2)麻烦_刀斩山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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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交货”,只说自己会回来的。周玄逸晕死之前也没说过自己要“回”哪儿。伏城扛着一个麻烦无处可去,只能一路扛回了自己的破庙。

  金铃不怎么干伺候人的活,拿着抹布对着周玄逸的黑脸十分不乐意。她沾了沾融开的皂角水,没轻没重的在周玄逸脸上乱七八糟的一通抹。她刚开始手劲儿大,带着一股怒气,统统发泄在男人脸皮上了。等到周玄逸的五官渐渐显露出来后,金铃的动作慢慢放缓,跟挖宝藏一样,慢慢拨开周围的黑泥土,露出一块无暇的白玉。

  她举着抹布,有点愣住了。在柳荫巷里伏城长得最好,金铃天天跟伏城生活在一起,有点不大看得上外面的男人。但眼前这个男人却跟伏城的长相不是一个路数,比百花街的花牌加起来都好看。

  她手中一轻,抹布被人拿走,伏城声音在她头顶响起,“看什么呢?”

  金铃没回话,天真的歪着脑袋,眼睛一眨不眨得盯着周玄逸。

  “丢不丢人啊,没见过美男啊?”伏城恨铁不成钢的说,他选择性的忽略自己第一次看到周玄逸的蠢样,“剩下的我来吧,你一个姑娘家也不方便。”

  金铃哦了一声,明显还没回魂儿呢,走路都有点同手同脚。

  确定顺拐的金铃没一头撞柱子上,安全回屋了之后。伏城叹了口气,重新打了盆温水,感觉自己就是个老妈子的命,开始扒拉美男子的衣服。忽然瞥见他脖子上有条红绳,什么挂件滚到了背后,伏城手指一勾,一枚两指宽的玉牌落在他手上,玉牌背后用小篆刻着什么字。但伏城能识字已经了不得了,哪儿还认识什么小篆。

  伏城留了一个心眼,把玉牌上的字照猫画虎的拓下来,他干这个事情没有多大的远见,直觉要留一点保命的玩意儿,不然最后很容易克死自己。

  折腾下来,伏城不知道什么时候蹭了一手的血屑,已经凝固了的血迹像铁锈一样黏在手上。伏城检查了一遍,这人受伤不少,并且不是陈年老伤,从伤口来看应该是近几个月留下来的,最骇人的是左膝盖骨下面一道的伤疤,刀疤狰狞异常能够想象得到之前割的有多深,说不定已经伤及了筋骨。

  伏城又仔细摸索了一阵,终于在后脑勺找到了伤口。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受伤的,血已经凝固了。

  伏城莫名其妙的就承担起照顾伤员的角色。他只能小心的清洗伤口,上了点金疮药,用白纱布仔细包了一圈。至于内伤就有点麻烦,好在没有伤及心脉,伏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,打算明天让严少康看看。伏城给他擦拭了一遍,然后套上一件自己的衣服才把人挪到床上。

  “兄弟,我就这点本事,你凑活着吧。”伏城不是大夫,草率而简单的清理了一遍。他想着那女人既然能花重金买下周玄逸的命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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