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13章 半掌血印(1)_法医秦明系列(全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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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器的多次打击,造成广泛性头皮下出血和分散在头部多处的九处头皮挫裂创,其下多处颅骨粉碎性骨折、颅内出血、脑挫伤,颅脑损伤的严重程度足以导致刘刚的死亡。但是刘刚颈部的创口出血明显,是有生活反应的,说明这个巨大创口是在刘刚死亡之前形成的,而且如此大量的出血也可以导致刘刚的死亡,所以我们认为刘刚的死亡是一个合并死因。

  飙哥仔细看着刘刚颈部的巨大创口。如果不是颈椎仍连着,这个巨大创口甚至可以导致死者身首异处。

  飙哥指着创口的两端说:“你看看这里。”

  我仔细地看了看创角,发现创口的两角都有明显的拖尾,就像是眼角的鱼尾纹一样,仔细数了数,拖尾有七八条,很浅,只划伤了表皮。

  “这,又说明了什么呢?”飙哥问道。

  我知道,这叫试切创,在自杀事件中多见,但是此案显然肯定不会是自杀,我一时没有想明白,就摇了摇头。

  飙哥说:“这个看似是试切创的拖尾痕迹,实际是多次切割同一位置形成的,因为着力点在颈部的前侧,而颈部的切面是类圆形,所以创口两侧的力度就会明显减少,多次切割颈部,导致一个巨大创口,在创口的两端就会形成多条皮瓣。”

  我挠挠头,这我知道,但仍然不明白飙哥的意思。

  飙哥接着说:“颈部的损伤,比对头部的损伤有一个特征,就是集中。头部的损伤很分散,符合在搏斗中形成,颈部的损伤集中,且血迹流注方向是从前往后,说明颈部的损伤是在死者已经倒地并失去抵抗能力的时候形成的。”

  我又挠挠头,心想这个我也知道。

  突然,我明白飙哥问这个问题的意思了:“明白了,飙哥。你是说,死者明明已经失去抵抗能力,并且损伤已经足以导致他死亡了,但是为什么凶手还要切割没有抵抗能力的死者的颈部,对吧?我觉得,这个行为出自凶手恐其不死的心态。所以我认为,这是一起熟人作案的案子。”

  飙哥赞许地点点头:“对了。我就是这个意思。熟人作案可以定,那么你看看这个熟人应该是何时、如何进入现场的呢?”

  在回法医中心的路上,我已经理清了自己的思路,面对飙哥的问题,我如数家珍:“死者的衣着整齐,尸体的旁边还发现他去健身中心工作时带的洗漱用品,家里没有任何房间开灯。结合刘刚的下班时间,所以我认为,这个熟人不应该是晚上敲门入室,而应该是和刘刚一起回到刘刚家的,而且刚进门就进行了打击。所以要重点查和刘刚在健身中心交流过的人,或者是他下班时遇见的人。”

  “你有什么依据说刘刚是刚进门就遭到了袭击呢?”飙哥接着发问。

  “有依据。门口玄关处的墙壁上有一枚刘刚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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